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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院办事不找关系指南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23-07-04 15:20:28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医院权力事项清单


合规办事业务指南

就诊服务指南

1.挂号服务

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始建于1953年,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批市级专科医疗机构,是鞍山市唯一一所集医疗、教学、科研为一体的传染病专科医院,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、北京302医院、中国医科大学的医疗技术合作单位,也是盛京医院联盟医院,同时是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乙肝母婴零传播工程项目医院。

1.1 需提供要件

二代身份证/护照/港澳通行证/台胞证/社会保障卡等(资料来源:就诊人必须实名制挂号,需要主动提示是否为异地医保、特病患者、特殊家庭患者和钢都英才卡就诊人

1.2 办理路径:

窗口办:

传染病医院12号楼,门诊设有挂号缴费窗口。

 

电话办:

预约电话:7130425

1.3 办理时限:即时办结。

窗口:24小时

2.门诊就诊

门诊指在医疗机构内,由医务人员根据患者有效挂号凭证提供疾病咨询、预防、诊断、治疗、护理、康复等医疗服务的行为。

2.1 需提供要件

就诊码(资料来源:纸质挂号单)或者身份

2.2 办理路径:

窗口办:

门诊就诊流程包括报到、候诊、就诊、交费、检查检验、取药等。

2.3 办理时限:即时办结。

挂号当日有效;

门诊开诊时间:24小时,特殊节假日开诊时间以公众号通知为准。

2.4 温馨提示:

咨询电话:0412-7130242,监督投诉可拨打12345

 

3.化验、检查

患者在医生开具化验、检查并完成缴费到指定地点进行血尿便化验或影像学等检查。

3.1 需提供要件

就诊码(资料来源:纸质挂号单)或住院检查条形码

3.2 办理路径:

窗口办:

需要预约的检查预约地点在12号楼1楼检查预约中心;其他化验检查项目需交费后按提示到达检查科室。

 

4.3 办理时限:即时办结。

检查预约中心:工作日08:00-15:30

中心采血室: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08:10-15:20

         

4.4 温馨提示:

咨询电话:0412-7130429(电诊科);7130383(检验科)

监督投诉可拨打12345

 

5.住院服务

为急诊、门诊、日间患者提供办理入院手续的服务过程。

5.1 需提供要件:

入院通知单(资料来源:接诊医生提供纸质版)、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(资料来源:就诊人)、二代身份证(资料来源:就诊人)就诊码(资料来源:纸质挂号单)

5.2 办理路径:

窗口办:传染病医院12号楼1住院处服务窗口。

5.3 办理时限:即时办结。

办理入院时间:

24小时, 12号楼一楼住院处登记窗口

5.4 温馨提示

咨询电话:0412-7130425,监督投诉可拨打12345

 

6.出院服务

住院患者提供办理出院结算等业务的服务过程。

6.1 需提供要件

出院通知单(资料来源:住院科室提供纸质版)、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(资料来源:就诊人)、预交金收据(资料来源:办理入院时住院处提供纸质版)

6.2 办理路径 

窗口办:12号楼1住院处服务窗口。

6.3 办理时限 即时办结。

出院结算办理时间:工作日:上午 80011:30

下午130015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予办理出院结算

 

6.4 温馨提示

咨询电话:0412-7130425监督投诉可拨打12345

 

7. 手术服务

住院患者提供围手术期的相关医疗服务。

7.1 需提供要件

患者本人身份证、医保卡、既往诊疗资料等(资料来源:就诊人)

7.2 办理路径:

窗口办:相应临床科室病房

7.3 办理时限:

即时办理。

7.4 温馨提示:

咨询电话:0412-7130356,监督投诉可拨打12345

 

8.投诉举报服务

医院设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,负责在院期间与诊疗相关的纠纷处理、协调工作。

8.1 需提供要件

对于投诉举报事项的证明材料,包括病历资料、影像、录音及其他文字材料(资料来源:就诊人)

8.2 办理路径:

窗口办:工作日8:00-15:30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,其余时间:行政总值班  15号楼一楼。

投诉电话: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0412-7130242

8.3 办理时限:

一般事件投诉后3—5个工作日,复杂事件5—15个工作日以电话、信件、当面告知等形式答复处理意见。

8.4 温馨提示:

监督投诉可拨打12345

、其他服务指南

9. 诊断书查询

为单位提供的员工诊断书真伪查询服务

9.1 需提供要件

单位介绍信1份、2位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、诊断书原件(资料来源:办件人)

9.2 办理路径:

窗口办:

疾病诊断书查询:12号楼1楼医务科

9.3 办理时限:

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:00-11:00、下午13:00-15:30。收取诊断书后3—5个工作日反馈结果。

9.4 温馨提示:

咨询电话:0412-7130242监督投诉可拨打12345

 

10. 《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(推断)》补

原死亡证明书签字家属提供《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(推断)》补的服务。

10.1 需提供要件(资料来源:办件人)

原死亡证签字家属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如果是被委托人,需带本人、原签字家属身份证明原件、复印件及原签字家属委托书,(原签字家属死亡,需带其死亡证)。

办理人联系方式。

10.2 办理路径:

咨询电话:0412-7130416

10.3 办理时限:

补开手续,仅限于工作日咨询和办理受理核实后一般23工作日预防科办理

10.4 温馨提示:

监督投诉可拨打12345

 

11.住院病案复印

住院病案在患者出院个工作日后可以申请复印

11.1 需提供要件(资料来源:办件人)

申请人为患者本人,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。

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,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,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。

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,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、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,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。

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,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、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,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,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。

公安、司法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保险以及负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,因工作需要提出审核、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,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:

ⅰ.该行政机关、司法机关、保险或者负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

ⅱ.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;

ⅲ.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(需与该行政机关、司法机关、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)。

11.2 办理路径:

窗口办:

传染病医院12号楼1楼病案室

11.3 办理时限:

法定工作日上午8:00-11:00,下午13:00-15:00

现场复印:当天办理并完成;

11.4 温馨提示:

咨询电话:0412-7130361监督投诉可拨打12345


违规禁办事项清单      

禁办事项

禁办情形

不符合疾病诊断书开具标准

1、患者的现病史、主观检查结果、客观检查结果等不满足诊断标准,跨科开具、未亲自诊查开具。

2、原则上急诊疾病:诊断书休息天数超过3天;原则上住院诊断证明:轻症超过10天、重症超过30天。

3、同一疾病连续2次以上开具诊断书,需有住院证明。轻症连续休息超过3个月,重症连续休息超过6个月。

4、医生未见到患者直接开具诊断书、未挂号直接开具门诊诊断书、诊断书开具日期与审核日期不一致。

 

容缺办理事项清单       

序号

业务事项

可容缺资料

资料来源

1

医保患者办理住院

医保卡

办件人

补正期限:原则上3个工作日